新规出台,社保问题引关注
最近,保监会的一纸新规引起了保险行业的热议。这不仅仅是因为规定本身,更因为它涉及到了一个核心问题——保险营销员的社保问题。但别急,让我们慢慢道来。
新规明确规定,从今年7月1日起,保险营销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并持有展业证才能合法从事营销活动。听起来不错,但这规定并未涉及到让营销员享有“三险”等社会保障的问题。
营销员队伍管理之乱
中国保监会主席***曾在《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》中指出,当前的保险营销员队伍管理存在诸多混乱。营销员的身份定位模糊,合同形式各异,导致权益难以保障。
营销员的培训和准入管理有待加强,一些保险公司招聘无证人员,缺乏专业训练。再者,执业管理混乱,存在虚假工号、多头代理等现象,部分营销员甚至采用误导、欺诈的手段。
营销员:自己雇自己的个体户
在保险营销员的世界里,他们往往是自己雇自己的“个体户”。他们不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,而且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,而是代理合同,因此无法享有“三险”等基本社会保障。
尽管保监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强制营销员购买公司保险,但出于业绩和便利考虑,许多营销员还是会在从业初期购买自己的公司产品。
改革之路漫漫
保监会正在酝酿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保险营销体制改革,理顺保险公司与营销员的用工关系。但这条路似乎并不容易走。营销员的素质参差不齐,高流失率成为了行业的一大问题。
为了提升营销队伍素质,保监会已经下发《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禁止保险公司授权现职营销员以任何形式单独招聘营销员,力求从源头加强管理。
保险营销员的社保问题,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问题,更是整个保险行业需要正视的问题。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,才能让保险行业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