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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SEO 2025-04-23 13:32 3
你是否曾好奇过,小区里的广告收益到底归谁所有?近日,山东发布了一项新规,为我们解答了这个长久以来的疑惑。
根据。支开新规,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,包括广告收入,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,归全体业主共有。这意味着,小区的广告收益不再是物业公司或开发商的独享,而是要按照规定提取管理服务费用后,用于支付经营、管理及收取、保管资金开支。
新规还明确规定,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,应当单独列账,独立核算,并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,以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新规强调,利用业主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这意味着,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和用途,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策,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以青岛某小区为例,该小区去年通过广告收益获得了50万元。在扣除管理费用和税费后,剩余的45万元按照规定分配给了全体业主。其中,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部分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,还有部分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。
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表示,新规的实施,有助于提高业主的权益意识,让业主更加关注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。同时,也有利于物业公司规范经营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
随着新规的实施,相信未来公共收益的管理将更加规范,业主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。同时,也有助于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,为业主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。
山东新规的出台,对于小区广告收益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,有助于保障业主的权益。在未来的日子里,让我们共同期待公共收益管理更加规范,为业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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